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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县第三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规程
作者: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更新时间:2008年09月10日

沙县第三十一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规程

 

一、   日期、地点:20081011—12日在沙县体育中心举行。

二、   参加单位:各中学、中心小学(校)。

三、   参加办法:

1、中学组可报领队1人,教练2人,运动员各组别男、女各4人。

2、小学组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,男、女运动员各4人。

3、年龄规定:

中学组:甲组:93年—94年出生者;乙组:95年—96年出生者;

小学组:丙组:1997年以后出生者。

4、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,每人限报2项。

5、运动员报到时,必须向大会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赛前完成验证,如无上述材料取消比赛资格。

四、竞赛办法:

(一)、参赛项目:

中学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跳高、标枪。

小学组:1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跳远、跳高。

(二)、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。

(三)、凡报名参赛的项目不足三人,不进行比赛,可在技术会上改项。

五、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:

1、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,参赛人数不足七人则减一录取,按754321计分。

2、破省、市纪录分别加20分、15分,达一级、二级、三组及少年级运动员加20分、10分、5分。

3、团体总分:中学组、小学组分别录取前六名。按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比赛得分之和计算,得分多者名次列前。如得分相同,则按破省纪录多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同,则按破市纪录多者名次列前,如再相同,则按第一、第二……多者名次列前。

4、获团体总分前六名的教练员,授予优秀指导老师称号。

六、报名、报到:

1各单位报名单于920前寄县教育局陈凤娇,并将报名单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fjsxcfj@163.com。逾期报名,允许参赛,但不计名次。

2、领队、教练会议于1010日下午300在沙县党校召开。

七、其他:

1、教育局和文体局将对本次运动会团体前六名和单项前三名的运动队(员)进行核查,如发现以大充小、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比赛成绩,并对该校进行通报处理。

2、会聘请张人文担任编排裁判长,胡小荣(六中)、王艳(一中)担任编排裁判,其他裁判员另行通知。请编排裁判于920日到县少体校报到。

3、各队旅差费自理。

八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 

1、        铅球、标枪

组别

项目

铅球

6kg

4 kg

5 kg

3 kg

标枪

700

600

600

5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