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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文体[2008]24号
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县社区文艺会演的通知
沙县各社区:
为了讴歌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伟大成就,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,结合我县文化强县要求,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,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县社区文艺会演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形式
1、以社区为单位,每个社区组织一台文艺专场代表本社区参加会演。
2、表演节目应以社区群众参与为主,学生的节目只能占30%。
3、鼓励创作编排反映本社区特色的文艺节目。
二、节目评奖
1、由县文体局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议小组,分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若干名。
2、优秀的节目将抽调参加我县重大文艺演出,同时推荐参加省、市文艺演出和比赛。
三、会演时间、地点
7月初至8月底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地点:府前广场。
四、具体要求
1、各社区要重视并大力支持这项活动的开展,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。
2、各社区应抓紧时间排练、抽选文艺节目,在6月底前组织好本社区的一台文艺专场,并报县文化馆办公室,以便安排各社区专场的演出时间。
县文化馆办公室电话号码:5822214。
沙县文化体育局 沙县社区办
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|